本文是学习GB-T 31319-2014 风干禽肉制品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风干禽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、原料和辅料、技术要求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、检验方法、
检验规则、标签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、销售和召回等的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3.1所定义的产品的生产、检验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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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 317 白砂糖
GB 2719 食醋卫生标准
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
GB 5461 食用盐
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
GB/T 8967 谷氨酸钠(味精)
GB/T 9695.8 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
GB/T 9695.15 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
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
GB 16869 鲜、冻禽产品
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
NY/T 1193 姜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[2005]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[2007]第98号令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风干禽肉制品 air dried poultry meat
以鲜(冻)禽类的胴体或其分割体为原料,经腌制、风十、蒸煮或不蒸煮、真空包装或简易包装、杀菌
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禽肉制品。
3.2
风干 air drying
一定的条件下采用自然晾晒或封闭室内机械通风,使产品的水分和脂肪适量降低,并产生特有风味
的过程。
GB/T 31319—2014
4.1.1 禽肉应选用来自非疫区,检疫合格的产品,并符合 GB16869 的规定。
4.1.2 胴体及其分割体完整、无冷冻灼伤。
注:冷冻灼伤系指发生在产品表面局部或大范围内不可逆转的脱水现象。
应符合 NY/T 1193 的规定。
应选用叶色浓绿、葱白纯白、味香、无霉烂变质的产品。
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。
应符合GB 317 的要求。
应符合 GB 2719 的要求。
应符合GB 5461 的要求。
应符合 GB/T 8967 的要求。
应符合GB 2757 的要求。
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。
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。
应符合表1规定。
GB/T 31319—2014
表 1 感官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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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符合表2规定。
表 2 理化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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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。
按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温度低于18℃,相对湿度低于70%,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。
应符合GB12694 的要求。
在实验室的自然光下,用目测、鼻嗅和手触摸的方法进行。
按 GB/T 9695.8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按 GB/T 9695.15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GB/T 31319—2014
同一原料、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。
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/1000的样品,但不应少于6袋。
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,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、氯化钠、水
分、净含量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。
8.4.1
正常生产时,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;
b) 正常生产后,如原料、工艺、设备有较大变化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e) 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。
8.4.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。
8.5.1.1
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,判定本批为合格品。
8.5.1.2
出厂检验项目有2项(含2项,微生物指标除外)不符合本标准,可以加倍复检,复检后如仍有1
项不符合本标准,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。
8.5.1.3
出厂检验项目超过2项不符合本标准,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8.5.1.4
出厂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,判本批为不合格品。
8.5.2.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,判为合格品。
8.5.2.2
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3项(含3项,微生物指标除外)不符合本标准,可以加倍复检,复检后如
仍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,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。
8.5.2.3
型式检验项目超过3项不符合本标准,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8.5.2.4
型式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,判本批为不合格品。
9 标签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及销售
9.1.1 产品应预包装,其标签应符合 GB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。
9.1.2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/T 191 的规定。
GB/T 31319—2014
9.2.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。
9.2.2 外包装纸箱、盒和袋应完整、清洁、无污染。
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,宜采用冷藏车运输,不应与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、混运。
9.4.1
贮存仓库应有防潮防鼠措施,保持清洁、通风良好,雨季做好防潮防霉工作。
9.4.2
成品箱不得露天堆放或与地面直接接触,成品箱与地面的距离和成品箱与墙壁的距离都应不小
于10 cm。
9.4.3
成品宜采用冷藏贮存,不应与有腐蚀性或易发潮的货物以及与有毒化学药品和有害物混存。
应在通风清洁的环境销售,防潮、防霉。
应执行《食品召回管理规定》。
GB/T 31319—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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